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现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2485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龙欢欣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腾新路20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5月。本次供应19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8㎡)13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60套。
(二)鸿荣源博誉府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梅龙大道与民福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本次供应82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
(三)盛龙时代广场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业路与新业路交汇处西侧,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本次供应179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3㎡)15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6㎡)23套。
(四)润湖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路旁,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5月。本次供应881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7㎡)327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9㎡)13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322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102套(其中9套为无障碍房源,限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家庭,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认租)。
(五)万科启城家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泗黎路9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2月。本次供应348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6㎡)102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8㎡)194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6㎡)52套。
(六)天屿花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平安路2999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5年3月。本次供应70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6㎡)526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8㎡)52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1㎡)128套。
(七)水榭云上家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与向荣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4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
(八)壹成中心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梅龙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4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2㎡)。
(九)春江天玺阁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松和社区油园路9号,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0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4㎡)1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1㎡)9套。
(十)龙和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辖区,北邻熙和路,南靠和平东路,东近清湖地铁站,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8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7㎡)。
(十一)锦顺名居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北路与大船坑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8套,户型均为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7㎡)。
(十二)华盛峰荟名庭(二期)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泗黎路与悦兴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2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47㎡)。
(十三)星河盛世花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华大道2号,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2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49㎡)。
(十四)龙塘居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腾龙路与佳民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9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6㎡)4套,一房(建筑面积约50㎡)14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1套。
(十五)深国际万科和风轩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治大道2号,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3㎡)。
(十六)华盛珑悦花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鸿尚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2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1㎡)。
(十七)文澜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翠幽路与沿河路交汇处,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0㎡)。
(十八)奥宸观壹城华府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平路以东,新围仔路以西,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5套,户型均为一房(建筑面积约54㎡)。
(十九)通达汇轩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三街45号,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7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3㎡)。
注:1.除现房项目外,以上其他项目的最终交付时间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为准,可能会早于或晚于预计交付时间,请认租家庭根据公布的最终交付时间安排住房衔接事宜。
2.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3.无障碍房源仅面向残疾人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为六十周岁以上的认租家庭,或者申请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单亲家庭配租。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龙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注意:户籍信息以2024年10月7日18:00前属于龙华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为准,10月7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龙华区的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三、配租方式
(一)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七十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综合考虑我区户籍轮候家庭规模、需求特征及房源实际等供需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的三房房源,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三房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五人及以上家庭中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超过70㎡二房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2.第二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的三房房源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二房房源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不包括第一批次选房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如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剩余,则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剩余房源的四人家庭也纳入本批次选房。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中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三批次选房名单。
3.第三批次建筑面积不超过70㎡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三人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以及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剩余认租意向房源中仅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4.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第一、三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下同)、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下同),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第二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五人及以上家庭、特殊家庭、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在相应序位中优先选房。
(二)配租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40㎡户型的房源;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55㎡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不超过70㎡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其中建筑面积超过70㎡的三房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如有剩余三房房源则面向四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超过70㎡的二房房源面向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
注: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愿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意向小区及其户型面积申请。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请谨慎提交认租意向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9:00—2024年10月22日18:00(共10天)。2024年10月22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
1.认租时可多选符合配租面积标准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不可选非意向房源。
2.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房源配租条件且不存在异议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3.信息变更: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等信息发生变化,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
4.特殊家庭登记:户籍在册轮候人中的特殊家庭未及时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前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108A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认租时申请收入财产核对指引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施行之日前(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可选择适用原政策或者新政策相关规定执行,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的,认租时不核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仅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适用新政策相关规定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应在提交认租申请时同步提交家庭收入财产核对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携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至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收件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2023年8月1日前(不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期间未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选择适用新政策但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视为选择适用原政策相关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包含8月1日)提交轮候申请且无有效收入财产核对报告的在册轮候人,未在认租期间提交系统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经核对超过收入财产限额的取消配租资格。
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无需提交收入财产状况审核申请。
(三)看房事项
本次配租房源项目中,鸿荣源博誉府不安排现场看房,认租家庭可通过VR方式查看户型、公共设施配套等信息,具体